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中)涉罷免不實連署被起訴。(圖/記者楊佩琪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不實連署案,檢調追查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人為了讓「罷雙吳」案順利推動,指示志工以抄寫方式偽造提議人名冊,其中吳沛憶罷免案部分共2537份,偽造比率達 96.2%,立法委員吳思瑤罷免案部分共2674份,偽造比率達94.18%。北檢今天偵結,依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
起訴指出,114年初,黃呂錦茹在國民黨內倡議「以罷制罷」策略,發起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罷免事宜,邀集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等人加入、組成「蟾蜍剋星,剷除雙吳」團隊,並冠以「罷吳四騎士」名號,進行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沛憶、吳思瑤之罷免活動,黃呂錦茹另指示初文卿、姚富文負責相關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整理、造冊事宜。
罷雙吳團隊雖陸續招募民眾簽署提議人名冊,但蒐集的提議人名冊仍未達法定數量。因民進黨積極進行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罷免提議程序,欲於114年2月初提出罷免案,另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增列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於提議及連署時,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的規定,施行後勢必增加罷免案推動之難度。
加上黃呂錦茹聽聞國民黨籍北市議員鍾小平有意在114年2月向中央選舉委員會遞交立法委員吳沛憶罷免申請案,為使其主導的罷免案能順利進行、避免他人搶先申請,黃呂錦茹即指示劉思吟、賴苡任等人必須在114年2月5日、6日提出立法委員吳沛憶、吳思瑤之罷免申請案。
114年2月5日,劉思吟等人將罷免立法委員吳沛憶提議人名冊,連同罷免提議書、理由書送至中選會後,被告知因備補領銜人設籍臺北市萬華區尚未滿4個月,不符合選罷法規定,該案將不予受理、退件。劉思吟立即找黃呂錦茹、姚富文、初文卿商討對策,黃呂錦茹當場拍板決定於2月6日立即重新提出立法委員吳沛憶之罷免申請案,2月7日再提出立法委員吳思瑤之罷免申請案,並更換2罷免案之領銜人。
因距離預定提出日僅剩不到2天,而姚富文、初文卿原準備好的提議人名冊均已蓋印領銜人印文,且國民黨臺北市黨部準備之臺北市第五選舉區部分之提議人名冊,也經劉思吟於2月5日上午交付中選會,尚未領回退件。為能在短時間內備齊合格數量的提議人名冊,黃呂錦茹當即向劉思吟等人表示且承諾提議人名冊由國民黨臺北市黨部「負責」,其等亦明白黃呂錦茹之意思,達成由黨部以抄寫方式,偽造提議人名冊供新領銜人送件共識。
黃呂錦茹隨即指示滿志剛尋找有意願之領銜人人選,姚富文、初文卿則同日於國民黨臺北市黨部,指示辦公室位於同棟3樓的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再由陳奎勳動員志工於6日起至黨部辦公室進行、完成抄寫作業。
黃呂錦茹等人共同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違法利用個人資料之犯意,由姚富文提供國民黨中正區、萬華區、北投區及士林區之一般黨員名單,連同賴苡任拿取的臺北市第一選舉區第10屆立法委員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與影印好之空白提議人名冊,以及以不詳方式取得之第一選舉區、第五選舉區選民個人資料,提供作為志工抄寫提議人的素材。
114年2月6日,黃呂錦茹、姚富文、初文卿、劉思吟、林叡及賴苡任先後抵達黨部,由賴苡任指導志工如何抄寫名冊,林叡、劉思吟則協助姚富文、初文卿將志工偽造之罷免立法委員吳沛憶提議人名冊按里分類造冊、裝箱,黃呂錦茹則全程在場監督,以此方式偽造提議人名冊共5211份,其中立法委員吳沛憶罷免案部分計2537份,偽造比率達 96.2%,立法委員吳思瑤罷免案部分計2674份,偽造比率達94.18%。

▲罷免吳思瑤不實連署數據。(圖/翻攝畫面)

▲罷免吳沛憶不實連署數據。(圖/翻攝畫面)
賴苡任於2月7日晚間把連同已分里造冊偽造完成的立法委員吳思瑤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一併取走,隔日(8日)送至中選會遞交罷免案,申請而行使之,均損害中選會、臺北市選委會對於審查罷免案成立與否正確性。中選會於2月6日、2月8日上午分別收受上開立法委員吳沛憶、吳思瑤罷免案後,即將案件送交臺北市選委會查對提議人名冊,結果發現不合格率明顯有異。
北檢介入偵辦,今天(16日)偵結,檢方依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陳奎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