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女子找熟識的師傅按摩,卻遭到私密處猥褻。(圖/資料畫面)
桃園市女子小花(化名)每個月2次,都會前往龜山區一間按摩中心推拿。前年(2023)3月9日,小花與母親一同去按摩,但當小花進入診間後,楊姓按摩師按到一半突然退下小花的下半身,從手技變成「口技」,強舔私密處猥褻得逞,還邊問「舒不舒服」,小花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楊男否認犯行,法官不採信其辯詞,依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在朋友介紹下,一年來已經是該按摩中心的常客,2023年3月9日她和媽媽一同前往推拿,照慣例找了楊姓按摩師按摩;小花指控,一開始確實是從酸痛處開始按壓,但沒想到卻一路往上按到了胸部,接著又在未經同意下,退去小花的下半身,楊男告知小花私密處有白白的東西,要幫她「處理」,但卻是嘴巴靠上去,小花反抗未果,還一面聽到楊男反問「舒不舒服」。小花說,楊男大約進行了3分鐘才停止,自己因為不想浪費錢,還把按摩的流程走完。
隔了兩天,小花把整件事告訴同行的母親,母女倆也前往警局報案,楊男遭檢方起訴。開庭時,楊男坦承舔私密處的部分,但是不認強制猥褻的部分,辯稱事後也幫小花媽媽按摩了一小時,但這期間小花都未反映被強制猥褻的部分。
法官審酌,楊男擔任按摩師,竟不思自持守己,僅為滿足一己之淫慾,利用告訴人對其按摩專業及信賴,於按摩過程中對告訴人為強制猥褻犯行,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對人格尊嚴及性自主決定權戕害甚鉅,考量楊男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迄今仍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告訴人損失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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