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吳景欽表示,即便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老翁,在漫長的庭審過程中,仍可能轉為過失致死罪審判。(圖/匯流新聞網提供)
新北三峽78歲余姓老翁駕車高速撞向放學人群,導致兩名國中生與一名家長身亡,引起社會譁然。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今(20)日接受資深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指出,檢方用故意殺人罪起訴機率不高,且審理開始後,也高機率轉為過失致死。他認為,現行過失致死罪最高判處5年有期徒刑,需考量是否太輕,並認為有修法必要。
談及高齡駕駛議題,吳景欽表示,他的父親過70歲以後,若要開車自己也會有點擔心,甚至把車子賣掉以避免父親隨意開車出去,因此也同意部分人士「下修換照年齡」的主張。他認為,本案很可能還是朝過失致死罪審判,雖網路瘋傳老翁肇事前疑似衝撞的影片,但仍需看老翁是否有「不確定故意」(犯罪人知道、預見自身行為可能造成特定結果,但仍抱持沒關係的心態繼續行為),如有則有可能朝故意殺人罪審理。
吳景欽指出,檢察官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老翁的機率也沒那麼高,即便檢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老翁,在漫長的庭審過程中,仍可能轉為過失致死罪審判,「就算不認定他故意殺人,那這過失也夠重大吧?」雖然造成數條人命喪失,但因為只有一個行為,也只會背上一條過失致死罪嫌,最重就是5年有期徒刑。他也表示,當前過失致死罪上限就是關5年,刑責是否太輕?
吳景欽說明,2018年前的普悠瑪號事故,同樣造成多人死亡,但司機僅依過失致死判刑4年6月;10年前的八仙塵爆事件也造成大量傷亡,但負責人也僅判處5年有期徒刑,至今仍未針對過失致死罪的天花板過低做出檢討,認為有修法必要,他也再度強調,高齡駕駛換照年齡也應調降。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