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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估三峽車禍求償總金額 打完官司、淚流乾了:家屬恐什麼都拿不到

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余文正昨日開車殺死3名無辜路人

▲余文正昨日開車殺死3名無辜路人。

新北市三峽區昨(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駕駛余文正開車衝撞放學人潮,害死兩名12歲少女及準備接小孩回家的40歲母親,另有12人輕重傷。余男肇事後只向醫護表示「不記得了」隨後陷入昏迷仍在搶命,那這些破碎的家庭,未來該由誰來賠償?怎麼賠?

律師何孟臨透過粉專表示,現在就拿賠償議題做法律文章,可能讓外界有些許不適,但國家安全網還沒補上,未來相似案件的受害者有辦法拿到賠償嗎?

何孟臨指出,以目前3人死亡來看,先不列入其他得請求人,就算雙親撫慰金以200萬計算就好,這樣至少400萬、喪葬費粗抓50萬、醫療費粗抓30萬,合計3人就是1440萬。另有12人受傷,不分輕重傷,平均每人抓50萬醫療、慰撫金、後續治療、看護等等,合計600萬。所以這場車禍的求償金額至少要2040萬。

何孟臨表示,肇事余男駕駛的是一台10年以上老車,這種車你覺得他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嗎?以實務經驗來看,很高機率只買最基本的強制險。而強制險賠償上限200萬元,這筆金額還是包含所有因事故造成的死亡、失能和醫療費用。換句話說,每位受害者只能拿到200萬元,多的就得自己跟肇事者要。要注意的是,只有失能、醫療支出可以請領喔強制險,其他財損都不行。

何孟臨說,余男是否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不得而知,「但如果沒有第三人責任險,接下來的悲劇才剛開始」。他說明,一般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家屬想要拿到賠償,理論上應該經「刑事判決 → 有罪確定 → 附帶民事 → 強制執行」只是台灣法院人手短缺,排個刑事庭期動不動就半年、一年,民事也沒快到哪去。等3、5年後官司打完,結果發現肇事駕駛名下什麼都沒有,「你能拿什麼?一毛都沒有!」

何孟臨直言,就算受害者走到強制執行,債務人也能主張「生活基本保障」,意思是:「這些是我的養命錢,不能執行」到最後,受害者家屬打完官司、走完流程、淚流乾了,在眾多案件中,很容易什麼都拿不到。更慘的是,如果余男哪天不在了,假設債務尚未清償完畢,那筆巨額賠償就會變成遺產,其子女可以拋棄繼承,根本不用幫忙還錢。

#三峽重大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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