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南港警分局5名員警上酒店消費遭懲處。(圖/翻攝自Google Map)
台北市南港分局一名張姓員警日前騎車出車禍,張員酒測值達0.5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並被記大過調職。南港警分局進行追查,發現張員前一晚曾與其他4名員警至酒店消費,5名員警因涉足不正當場所,全遭懲處記過。
南港分局指出,張員16日清晨酒駕肇事後,督察組展開內部調查,發現員張員與南港所、玉成所及偵查隊等共5名員警15日晚間先在信義區林口街某居酒屋聚餐,之後分別搭車到松山區復興北路某酒店消費,聚會結束後再分別搭車回家。
張員車回分局休息、醒酒,當天上午騎機車回家途中,在新北市瑞芳區與一名騎車的女老師發生擦撞,張員酒測值達0.5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警局另對張員記大過1次並調職警備隊。
對於員警涉足不正當場所部分,5名員警均記小過1次,並列教育輔導對象。警方強調,對警員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